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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唐清侠 李克清
本报讯 如今很多银行开设了“七天理财”业务,只要存入一定金额,一周就能赚取较高利息。福州长乐罗联乡的一个村支书,挪用了村里公款17.87万元,就为了帮朋友赚217元利息。结果被人告发,近日,该村支书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事情要从2009年1月说起。时任罗联乡农村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主任的陈某,听说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七天存款”的理财业务,但是需要一次性存入大笔资金,于是陈某找到林某,后者在罗联的一个村当党支部书记,两人盯上了村里的公款。林某先杜撰了一个赔青(农田征用后的青苗补偿费)名单,从村委会账户内取出10万元土地补偿费,然后存入陈某在邮储银行的个人账户,办理“七天存款”业务。
过了一个月,尝到甜头的陈某故伎重施,又找到林某,虚列该村道路补助和健身器材补助开支,从村委会账户里支出7.87万元,依旧存进陈某的个人账户。半个月后,总共获得利息217元,都归了陈某,而偷偷支出的17.87万元,则由林某重新存进村委会账户。
事后,有人告发了陈某和林某挪用公款一事。记者从长乐法院获悉,两人起初丝毫没觉得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原以为只是“借用”公款,事后分文不少,而且时间不过一个月。但实际上,按照我国刑法,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经审,长乐法院认为,林某和陈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17.87万元谋利,已触犯刑法。但鉴于两被告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挪用公款时间较短,未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且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等,一审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