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华声在线
本报讯 昨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郴州农民李清卖山寨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李清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991859元。”昨日上午,李清的妻子李红英接到代理律师王福奎从内蒙古打来的电话,告知重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尽管得知判决的罚金比曾经的2151万元少了十倍,但李红英还是被巨额罚款吓得目瞪口呆,“我们夫妻如何拿得出这么多钱呀?”
此前的4月25日,李清因涉嫌销售假冒名牌羊毛衫一案,在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重审开庭。庭上,公诉人员出示了警方提供的补侦材料,其中有曾经“下落不明的关键证据”——记录销售数据的电脑主机。这些“东西”的出现,似乎对李清的减轻处罚起了关键性作用。
对于重审判决的结果,李清的代理律师王福奎和南新丹均表示“很震惊”。王福奎告诉记者,判决认定李清假冒“鄂尔多斯”毛衫21754件,假冒“恒源祥”毛衫4433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鄂尔多斯警方在庭审上也出示了情况说明,说明了2010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在搜查李清店铺清点扣压物品时,李清本人未在扣压物品清单上当场签字捺印。”王福奎说,从庭审上警方出示的情况说明看,足以说明假冒名牌羊毛衫的数量不能认定。
“当天警察进市场搜查时,大批销售假冒羊毛衫的老板弃店而逃,警察将所有查处的假冒羊毛衫都算在我丈夫的头上。”对于假羊毛衫的数量,李红英如此解释,“我们那么小的店子根本容纳不下那么多件衣服。”
对于重审判决,李红英表示,将继续委托代理律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