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莆田荔城区将逐步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在职人员带薪学习活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职工培训。近日,该区出台终身教育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区政府及各镇街将把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要求各类企业须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保障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经费,开展在职人员培训。同时,鼓励公民参加各类终身教育和学习活动。鼓励专家、学者以及其他有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及居民为终身教育提供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团体、培训机构按照各自章程,开展终身教育工作。鼓励各教育机构、社会基金、企业和个人等多方力量投身终身教育工作。
此外,将建设远程开放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终身教育资源库。区图书馆、文化馆(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根据居民需求,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展示、科普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终身教育活动。《办法》还明确,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未经登记不得擅自从事培训活动,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不得恶意终止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