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福建新闻·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定情信物被抢走 “小三”跳河欲轻生
志愿者服务光荣院解老红军“心病”
没有木材运输证还伪造罚款处理单
赌博输钱不甘心妙龄女报警称被盗
足浴会所呆30分钟要交58元?
白天喝酒晚上酒驾脸红竟称太阳晒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2年5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定情信物被抢走 “小三”跳河欲轻生

 

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庆森

本报讯 19日凌晨1时许,一名从大田县乡下来的叶姓女子醉醺醺地来到三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进了门就说要报案。原来,女子28岁,其男友已有妻室,当天凌晨他们在KTV里发生争执,男友不仅把她的手机扔掉了,还把他送给她的那条黄金项链抢走。叶姓女子想把负心男友抓起来。

不料,酒醒后,女子见民警不去抓男友,就往江滨路河边而去,一头投入河中。民警赶紧将身上制式衬衣扯下,当成绳子,丢给了江水中的叶小姐,让她抓住衣角,几经努力,终于将叶小姐从河水中救上岸。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