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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突然坍塌少女路过时坠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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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突然坍塌少女路过时坠坑
事发福州上渡公交站边,少女身上多处擦伤;责任至今无单位认领;深近2米的地下管道铺着高压电缆,所幸没有漏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现场行人不少,市政人员在塌坑边围起临时警戒线
▲塌坑内有水

,坑壁土壤松软
 

N本报记者 赵杨 朱敏敏/文 毛朝青/图

关注理由:昨日上午7时50分许,福州上渡路人行道,19岁的福州女孩小张正赶着去实习,突然脚下一空,伴随着一阵“哗啦”声响过后,小张再次睁开眼,自己已掉在一个黑乎乎的坑里,全身痛。

两个路人过来,将小张救回地面,小张这才明白路面塌陷了。“我以为是世界末日。”获救的小张仍一脸惊恐。现场目击者也感到害怕。

好好的路面为啥突然塌陷?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

【现场回放】“快抓住我们的手”,路人把她拉上来

小张说,当时她刚从上渡公交车站下车,在非机动车道内侧的人行道上还没走几步,整个身体随着路面下坠。等她反应过来,才明白自己落入黑乎乎的坑洞中,她在洞里张开双臂,手也刚刚触及地面。

“谢谢那两位帮我的陌生人。”小张说,她听到一声“快抓住我们的手”,仰头看到有男人的手伸过来。她惊慌失措地伸出手,牢牢地抓紧了路人的手,两个陌生男子将她重新拉回路面。

精神的恐慌远大于身体的伤害。小张说,甚至不知道疼,不知道哭,打了市政部门的电话没有通,等到了东街口的家才缓过气,妈妈发现她背后都是血,身上多处擦伤。

市民:“没有任何预兆就塌了,太可怕了”

突然塌下去的人行道,位于上渡路南台新苑水仙园的商铺前,距上渡公交车站仅几步之遥。附近有学校、小区、建材市场、教堂等,来来往往的不少市民都一脸的惊恐。

“事件就发生在一瞬间,还没有任何预兆,太可怕了。”附近店主说,着实让人缺乏安全感。目击了现场的严女士也连说“可怕”,当时她正在附近,看着路面塌陷,小张落入坑洞中。

在路面上,只有一个长约1米、宽约0.4米的洞口,但记者趋近,才发现里面别有天地,深近2米的坑洞,内部空间大得足以改装成一个卫生间。坑洞的四壁不但土壤松软,还可见白色和金黄色等数根管线,洞内还有不少水。近旁可见污水窨井盖和电力窨井盖。

市政工人潘先生说,一大早,他像往常一样在附近路段巡查,发现此前都还好端端的上渡路人行道上竟出现塌陷,露出一个坑洞。他随后向市政部门反映,赶来的市政人员在现场立起临时的警示牌和反光三角锥,提醒过往市民注意。随后,市政方面将情况向110联动指挥中心反映。

【马上调查】多家单位来看现场,责任无人认领

事后,受伤的张小姐一度想为自己讨个说法,但不知道找谁。

谁也不知道要找谁。到场的多方人员证实,涉及的当事方包括自来水公司、市政道路管理所、市政排水所、电力部门、数家通信公司等。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一旦责任认定,就应该承担张小姐的赔偿及道路的回填修复等。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的道路管理所、排水管理所等先后赶到了现场,但最后都认定自己没有责任,不归自己管。两者认为,责任在于电力部门,是电力部门施工的砂土回填没有做好。

福州市电业局仓山供电局来来回回来了几拨人,先是抢修班的人现场证实,坑下埋有绝缘的10千伏电力高压缆线。下午,电缆班班长翁由旺在现场查看后说,很可能是被污水或自来水常年冲刷,导致泥沙流失。坑洞里一直有水漏出来,即便是电力方面回填修复了,还是一样会再坍塌。“不是我们电力的责任。”电业局有关负责人说,电力部门的施工是在二三十年前。

而到场查看的数家通信公司均否认人行道塌陷与自己有关。

谁来调查谁是责任方?

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主要承担着市管道路、桥梁、路灯和排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工作。按照《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其负责市管道路的巡查、管理及市管市政设施的抢修;承担市管道路的挖掘和占道的审批、管理及修复工作;负责编制市管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等设施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部分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市政管理处与电力、通信等相关单位并没有隶属关系,目前,市政部门通知各个单位,只是起个转告协调的作用,无权强制要求对方怎么样。责任是靠肇事者主动认领的。

该负责人说,路面塌陷如果是城市道路施工造成的,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肇事者,施工方承担相关责任。但这种路面突然塌陷的,事关多方,而且大家都说自己没有责任,最后这个问题就变成一个扯皮的问题了。

“谁是责任方,其实不难,各个相关方的技术人员都到现场调查,因为是专业人士,很快就能搞清楚怎么回事。”该负责人表示,但相关各方包括市政,因为利害关系,都为己方开脱,最公正的办法是应由上级政府部门组织一个完善的调查协商机制,一旦发生类似市政事件需要调查时,就启动调查协商机制,揪出责任方。该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没有这个协调机制。

直至昨日下午5时,因为责任无人认领,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设施科表示,将组织人员现场开挖以确定肇事者。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调查结果只能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方不同意,只能向上级部门报告。

【说法】律师:市政有责任

针对张小姐人行便道步行,突遇塌陷跌入深坑受伤,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杨大成律师表示,市政工程管理处对道路负有维护和保养义务,人行道坍塌,内部中空,显示这种危险状况已出现了一段时间,市政部门既没有及时发现,也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行人安全。张小姐的摔伤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养护不当有因果关系,市政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市政“责任无人认领”的有关说法,杨律师表示,按照《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部门具有管理义务,上渡路是市政道路,无论什么原因导致道路坍塌,市政部门都有无法推卸的责任。而调查坍塌原因,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则是市政部门行使管理职能。

杨律师表示,作为行人,一旦察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争取使该隐患早日处理,使市民多一份安全保障。政府部门也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做好相关的安全监管工作,不要把安全隐患置于路人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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