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本报讯 2010年6月4日凌晨,来自广西横县的女子梁某在福州市仓山区一网吧上网聊天时遇到网友何某,两人在聊天过程中,何提出用300元价格约梁开房等加以挑逗。梁某遭到网聊调戏,心怀不满,便怂恿同在网吧上网的男朋友范某教训何某一番。
当天范某便纠集同伙,把何某骗到约定地点,一伙人冲上前对何某拳打脚踢,并持刀捅伤何某的背部,还抢走何某身上的130元。日前,梁某犯故意伤害罪被仓山法院处刑1年7个月,男朋友范某与同伙将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