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方都市报
前日,河南潢川县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否决了商丘市公安局提请拘留该县人大代表李万均的报告。商丘警方称李涉嫌合同诈骗,此前曾将李上网追逃,遭到潢川县人大批评。而当事人李万均称,自己曾代理一起民事诉讼并胜诉,他质疑商丘警方成为某些人的工具,在判决生效3个月后假造出刑事案件,以逃避判决的执行。
17票反对1票弃权
据李万均的代理律师常伯阳称,前日上午,潢川县人大负责人在表决结束后,电话通知了他表决结果:潢川县人大常委会成员18人表决,以0票赞成、17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否决了商丘市公安局提请刑拘李万均的报告。
该会场显示屏上的表决结果,也很快被张贴到潢川网站的论坛上。据潢川县人大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常委会在表决前,经过了长时间的讨论。
此前,5月18日,潢川县人大常委会曾召开专题扩大会议,听取了商丘市公安局和常伯阳的情况说明。
前日下午,商丘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告诉记者,他们已于数天前在微博上对此事予以表态,媒体可以此为准。该微博称,李万均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程序合法,主要事实清楚”,正在侦办之中。
住店被抓又被解救
“我一个人大代表,被关进看守所3天3夜,受尽了屈辱。”李万均说,4月30日,他去潢川县邻近的商城县出差,当晚入住宾馆时被警方控制,关进了商城看守所。他被告知,因涉嫌合同诈骗,他已被商丘警方网上追逃。
潢川县人大得知此事后,于5月2日发函至商丘市人大和商丘市公安局。5月3日,商丘市公安局派员提请潢川县人大,要求刑拘李万均,被拒绝。当晚,李万均获释。
终审案件又起纠纷
李万均涉及的刑事案件,立案于2011年9月29日,而该刑案牵扯的民事诉讼,已于2011年6月20日终审判决。
2010年11月5日,河南聚龙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公司”)起诉河南广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公司”)、河南应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天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务工程款等,共计270万元。之后,李万均被委托为原告代理人。
2011年1月17日,商丘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李万均代理的聚龙公司胜诉。被告方不服,上诉至河南省高院。
2011年6月20日,河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之后,广宇公司和应天公司提出申诉,而聚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万均说,当被告方被法院冻结了一个存款数额达70多万元的银行账号后,对方就开始捏造事实,向商丘市警方举报李万均合同诈骗。
李万均质疑,商丘警方成为某些人的工具,在终审判决生效3个月后,假造出刑事案件,以逃避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