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朱敏敏 毛朝青 文/图
本报讯 福州上渡路人行道突然坍塌,一名少女路过时坠坑,经过本报连续报道,事后,有关部门已经及时排除隐患,回填修复了路基和路面。道路塌陷原因已查明:小区下水管道与市政雨水管道间的衔接管接口处出现缝隙,流沙造成管壁外回填物空洞,致路面塌陷。
相关部门称,附近小区下水道与路面同属十年前的建设,时间较久,且该事件属不可抗力,故难追责。
路面下方网管出现缝隙
昨日上午,记者再度返回福州仓山区上渡路人行道的事发现场,事发路面已修复。
负责现场施工的市政排水所工作人员说,找出病害点后,他们更换了事发路段下方一根损坏的近6米长小区下水管道。之后,他们对该路段进行了回填夯实,并将路面恢复原样。目前,事发路段已可正常通行。
一名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人士表示,经过多个部门现场勘查,表面上看,地面下方形成的空洞内有蜘蛛网,空洞不是一两天形成的。他们发现,附近小区污水管与市政雨水管间,由一根五六米长的混凝土多接头的旧衔接管连接,多年来,路基慢慢沉降,衔接管接口处歪了,出现了缝隙、漏水,冲走了管壁外的沙子,形成空洞,致路面塌陷。
无法追责市民忧心
市政排水所一名负责人表示,该事件属不可抗力,较难追究是谁的责任。事发路段下方的小区下水管与该路段属于同期建设,时间约为十年前,旧管老化,属于历史遗留的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坠坑的女孩可以与市政排水所联系。他们将根据相应的报警记录和医院方面出具的相应发票,视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近年来,福州城市路面塌陷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
今年1月30日,在福州达明路与双抛桥一交叉路口附近,路面突然塌陷出一个深坑;
去年12月25日,福州六一路与得贵路路口,公交车驶过路面突然塌陷,车上包括司机在内共有21人受伤;
去年8月12日上午,一辆公交车经过长乐会堂路文峰花园公交站时,突遇地面塌陷,公交车后半身陷入大坑,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找不到责任人,找不到肇事者,万一我遇到了怎么办?”不少市民称。
市政建议设社会管理基金
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路面坍塌的事件,如果原因明了,责任明确,肇事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也毫无异议。如果车辆发生了相应的事件,有相应的保险进行理赔。可对于应对公共设施或公共空间出现的意外,并出现了不知道找谁理赔的情况,他建议设立一笔专门的社会管理基金,在经职能部门认定后,受害者找不到责任方,可以从该笔基金中拨出相应的部分,给伤者相应的补偿。
福州市建委一不愿意具名的负责人则说,就这件事来说,他建议,可以参照设一笔社会管理基金的方式;二是事发路段,各管线单位一同担责,碰到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可以参照高空抛物的责任平摊制。根据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