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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允许“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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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4年福建允许“异地高考”
■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闽参加本、专科高考■须在闽读完高一至高三,与闽籍考生享同等录取政策
 

N本报记者 叶琦 何旌

本报讯 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籍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昨日,省教育厅就此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了我省的异地高考政策。这意味着今年在我省就读高一的外省学生,只要在我省完整读完高中,2014年就可直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了。

“异地高考”破冰

省内考生,已可“异地市借考”

我省从2011年开始,已实行省内考生在异地市参加高考的政策,试图撬动“异地高考”这块坚冰,但当时还叫“异地市借考”。

在2011年我省高考大军中,有一个342人的特殊考生群体——他们户籍在福建省内甲地,但本人却就读于省内乙地。2011年高考期间,这342人不用舟车劳顿地赶回户籍地,而是直接在乙地参加高考。

在2012届考生进行高考报名时,规定需要跨地市参加高考的本省考生,可直接在异地报名申请、异地参加高考,让报考手续更加方便快捷。

今年,在中职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入读高职学校试点和“高职单招”改革中,我省已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明确对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在我省中职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省“高职单招”。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有200名左右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这一考试。

化解“一增一减”矛盾

外来工子女增加,本地生源下降

据统计,2011-2012学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随迁子女67.8万,小学53.9万、初中13.9万。其中,来自外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小学有33.7万人、初中有8.2万人,占接收总数的62%。随着外来工子女增加,全省各地均出台了随迁子女升学办法,使具有当地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也能与当地学生一样报名参加中考,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此外,我省从2008年开始,高考适龄人口连续四年呈下降趋势。以普通高考人数(不含“高职单招”)为例,2008年为285876人,2012年为228313人。而近年来,高校招生计划持续增长,我省高考录取率已达到较高水平。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一背景下,允许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闽参加本、专科高考录取,不会对本省户籍的考生录取率造成影响。

另据介绍,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泉州、厦门、福州的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已全部对随迁子女开放,泉州的所有一级达标校已对随迁子女开放,厦门的大部分一级达标校已对随迁子女开放,今年福州也有部分一级达标校招收随迁子女就读。泉州晋江为帮助在当地就读高中的随迁子女将来能顺利参加户籍地高考,从2009年秋季起开始开设使用户籍地教材的“川、渝、皖、赣”教学班,2011年秋季起又增设了“湘、鄂、贵”高中教学班,同时同步设立这六省一市的初中教学班。但是,由于不能在福建参加高考,大多数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高中,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较少。

设置一定门槛

有高中段完整学习经历方可报名

2014年在福建省参加“异地高考”并非没有条件。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问题,多年来社会呼声较高。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2011年初,《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列入十个重大项目予以推动。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平等接受教育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对于这项政策,业内人士表示,今后福建的非户籍考生可以依据“便利性原则”和“门槛高低原则”来选择在福建还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这是凸显教育公平,实现高考制度开放性和弹性的有益尝试。同时,有利于提高我省教育质量,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来闽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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