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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建3406套保障房
又见市区行道树被“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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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2年6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年开建3406套保障房
各县区都有,公租房是建设重点,今后每年公布一次保障对象
 

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今年将再建设3406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同时每年根据实际适时调整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据了解,莆田市目前累计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房源16460套,总投资137375.5万元,已累计完成86414.3万元,占总投资的62.9%。目前,已开工建设约14180套,已竣工4566套,其余正在紧锣密鼓地抓紧施工或办理项目建设前期手续,争取尽早投入使用或动工。

今年,莆田市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406套,其中廉租住房170套,经济适用房700套,公共租赁住房2536套。

目前,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审批权限已经市政府同意下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向社会公布并实现“一年一调”。

根据每年一调的标准,目前,市本级各类保障房准入标准为:

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1040元,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上一年度家庭年总收入低于6万元,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在莆田有稳定收入,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职校(含技校)毕业后就业、进城务工(外地来莆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其中单身人士(应年满18周岁)月收入低于3500元,家庭上一年度总收入低于6万元;市、区政府(管委会)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我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并优先轮候配租;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以及符合廉租住房条件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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