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曾因创作歌曲《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走红的著名音乐人苏越,投身商海后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5746万余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昨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本案发回二中院重审。
“女友”安雯称不改判就不见苏越
苏越于昨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宣判。上午9时许,苏越的“女友”安雯(87版《红楼梦》中“晴雯”的扮演者。)在姐姐和律师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法院。苏越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安雯高调宣布复出,称“为爱还债重新出来工作”。
当记者问她是否一直在帮苏越筹款还债时,安雯说:“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说着,她从包中掏出了一张100万元的发票。这是3月7日安雯打给法院的钱款,用以赔偿诈骗案中的被骗方。此时,安雯见到前来接她进法庭的书记员,安雯对书记员重申自己的观点:“如果不改判,我就不见他(苏越)了。如果能改判,我就进去见他一面……”说完这话,安雯痛哭了起来,随后,她跟着书记员进入了法院。得知案件发回重审后,安雯眼含热泪,表示:“太震惊了,这意味着一切都要重新开始!”
案件发回重审苏越精神状态不错
昨日上午9时50分许,苏越的辩护律师李维强对媒体宣读了二审结果。对于市高院的裁定结果,李维强也有些意外。据了解,苏越案二审并没有开庭审理,而是进行了书面审理,而后就进行了宣判。按照以往的惯例,书面审理的案件,二审往往都会维持一审判决,直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先例非常少见。李律师说将继续为苏越进行罪轻辩护,他认为,此前法院一审判决所认定苏越合同诈骗的主观动机并不准确,因此导致结果过重。
另据李维强律师表示,苏越精神状态良好,在看守所内,苏越已经捡起了音乐制作人的老本行——他开始在看守所内教一些未成年被告人唱歌,还给未成年被告人上音乐课。
□相关背景
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苏越在任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身份期间,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了《演出合同书》获取利润回报。2010年3月24日,苏越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