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缪星象
本报讯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近年来兴起的新职业。目前福建全省仅有130余位持证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数量稀少。这是记者昨日上午从福州盖山镇首期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宣讲会上获悉的。
去年6月福建省试点报考劳动关系协调员,已进行两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比较重视报考者实际工作经验。低级别的协调员虽然要求不高,但也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或拥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级协调师则要求连续工作13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则要求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或其他相关条件,即使是该专业的博士,也要求连续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