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汤先增 通讯员 严远亨
本报讯 几年前,三明泰宁县梅口村老林的女儿被隔壁村的老江看上了,老江准备纳老林的女儿做自己的儿媳妇,并拿了一条价值5000余元的金项链作为定情之物。可是好景不长,后来老江的儿子并没有和老林的女儿在一起,老江就想把金项链拿回去,可老林就不干了,两家因此闹起矛盾,这一闹就是5年之久。昨日,在当地金湖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两家终于和解了。
这事情还得从2007年说起,梅口乡梅口村村民老林家有个样貌不错的女儿,村里村外人人皆知。隔壁大湖村的老江知道后,就寻思着为自己儿子找个对象。一天,老江就到老林家看看这位大家传说中的小林,没想到老江到老林家一眼就看中了。2007年冬季的一天晚上,两家人聚在一起吃饭,谈到了双方子女的婚姻问题,为了表示诚意,老江将一条价值5000余元的黄金项链亲自给小林戴上。
可好景不长,一年后,小江心有所属,并与他人结了婚,按理此事应该就此画上句号。
但老江一直惦记着自己的那条金项链,并多次上老林家索要金项链。老林则认为项链是男方家自愿赠送给女儿的礼物,现在两人虽然不在一起了,老江也不能讨要金项链。因此,两家就此事发生很深的矛盾,一闹就是5年之久。
今年,梅口警务室责任区民警获知两家纠纷后,联合梅口乡政府、司法所和梅口村两委调解。昨日,老林终于作出让步,同意把金项链还给老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