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
本报讯 去年9月7日,黄某起诉到仙游法院,称自己与陈某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请求法院判两个女儿都归自己所养,后又改为要求自己抚养长女,陈某抚养次女。陈某则辩称,长女小燕和她感情更深,请求判小燕由她抚养、小美由黄某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和陈某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其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生育了两名女孩,应各自抚养一名女孩较适宜。由于小燕与陈某生活时间更长,为了她的身心健康着想,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小燕由陈某抚养、小美由黄某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