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邱也栩
本报讯 6月6日中午1点48分,林小姐在福州三叉街搭乘一辆车牌号为闽AT7685的出租车前往福飞南路。上车时,林小姐想要坐副驾驶座,遭到拒绝。司机说,自己要去桥北交接班,等下晚班司机要上车,于是林小姐坐到了后排。
在桥北,晚班司机上车,坐到副驾驶位上。出租车又继续向前开,从两人的交谈中,林小姐才知道,早班司机要“顺路”坐去温泉澡堂泡澡。“你这不是绕道吗?去福飞南路不用路过那儿吧?”林小姐质疑司机是不是借机多走一些路。对方反驳说:“怎么可能,是你不熟悉路,车肯定要从温泉澡堂走。”
到温泉澡堂,早班司机才下车,换成晚班司机开车。2点16分,林小姐到福飞南路,小票显示行驶距离为10.3公里,车费为34.2元。
昨日,记者将此事反馈给福州市运管处110联动中心,工作人员查看闽AT7685当时的行车路线后认为,该出租车走的路径还是比较顺路的,没有存在违规绕道的行为。
联动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司机在交接班期间遇到客人,要提前说明,乘客没有表示异议则默认为接受。但如果交接班完成后,司机又绕到另外一个地方,就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