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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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趁别人忙丧事她大肆偷盗
短短的5个月,洗劫5户人家,所偷贵重财物达17万多元
 

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强振超 陈淑娟

本报讯 乡村邻里办丧葬之事,本是悲戚之时,竟有人专门踩点,乘人之危,大发悲难财。马尾区琅岐镇东红村村民青年女子林某清每遇镇上的邻里有丧事,竟趁出殡之时,将事主或亲戚之家洗劫一空。日前,马尾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10年徒刑,并处罚金20000元。

2010年11月1日中午,整天在村镇闲逛的青年女子林某清打听到村镇上有一家人办丧事,等到该家里传出悲泣的哭声,飘出出殡的唢呐声时,林某清便牢牢地盯上,趁该村村民举家参加亲友丧事,家中空巢的时机,独自一人大摇大摆地潜入位于马尾区琅岐镇金砂某新村的一居民家中,熟练地闯入卧室,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瞄准屋内加锁的桌子抽屉撬开,盗走20000元并将值钱的黄金项链、黄金戒指、黄金手镯、黄金脚链、黄金耳环等物品洗劫一空。

之后,林某清将盗来的金银首饰等物品悄悄地卖至马尾区琅岐镇一家金银加工店,得赃款7000元。首次出手竟获如此不义之财,从此她便一发不可收,将发悲难财当作自己发财的“主业”。

从第一次作案得手至2011年4月短短的5个月里,林某清在福州市马尾区的琅岐镇,先后5次趁被害人举家外出参加丧事之机,独自一人经踩点后,窜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共计盗窃人民币157000元、美元1600元(折合人民币10672元)及金银首饰若干,并将盗来的金银细软多次卖至马尾区琅岐镇三家金银加工店,得赃款人民币10400元,总计人民币178072元。

去年4月15日,林某清在琅岐镇八一七街搜“猎”之时,被警方擒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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