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方敏生
本报讯 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法院获悉,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0年3月份的某天中午,陈某端着饭碗到邻居老蔡家串门,与老蔡的家人阿梅闲聊,突然,陈某与阿梅因琐事吵闹起来,陈某随手抄起一把菜刀欲砍向阿梅,老蔡等人当场阻拦。陈某又随手拿起吃饭用的瓷碗砸向老蔡头部,致老蔡受伤。经鉴定,老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记者昨从莆田城厢区法院获悉,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