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综合
本报讯 始于2009年的中国足坛扫赌打黑风暴,在长达两年多的调查审理后,这桩错综复杂包括操纵比赛、赌球以及受贿等犯罪、牵涉足球官员、裁判员、球员和俱乐部的案子,终于迎来了一审终结。
两位中国足协前专职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前主任谢亚龙、南勇昨日一审均被判刑10年6个月。中国足坛昔日呼风唤雨的人物杨一民、张健强、陆俊等人此前已分别受到了法律惩处。而此次少为人提起的四国脚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也牵涉其案,除申思获刑6年,罚金50万元外,祁宏、江津、小李明各获刑5年6个月,罚金50万元。
足协“三巨头”刑期相同
谢亚龙
职务:前足管中心主任、中体产业公司董事长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谢亚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至2008年6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136.38万元。谢亚龙获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14.6万元、美元2万元、欧元6000元、港币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南勇
职务:前足管中心主任、足协主席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20万元人民币
南勇于1998年至2009年间,收受多人给予的现金合计人民币119.6554万元及手表、项链等物品,为多家足球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南勇获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杨一民
职务:原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20万元
1997年至2009年,杨一民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领导的职务便利,为足球教练员、足球俱乐部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25.4万余元。杨一民曾和谢亚龙、南勇并称“足协三巨头”。其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联赛、技术等各个领域。
“四大黑哨”领刑平民愤
早在今年2月16日,反赌扫黑系列案件首先在丹东市迎来一审公开宣判。被球迷们称为“四大黑哨”的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等4名前足球裁判走上法庭,接受了判决。其中,“黑哨”黄俊杰判刑最重,周伟新刑期最短。外界关注的“金哨”陆俊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
国脚俱乐部队员踢假球黑幕曝光
昨天的庭审中,法院判决认定国脚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在2003年11月30日中甲联赛上海国际队同天津泰达队比赛前,接受王勇(另案处理)提出的给付四人800万元人民币,帮助天津泰达队获取比赛胜利的请托。四球员作为上海国际队主力队员参加了全场比赛,最终,天津泰达队以2比1的比分取得比赛胜利。比赛当晚,四人先后收受王勇给付的200万元人民币。
外媒聚焦中国足球反赌案
本报讯 13日,世界三大通讯社法新社、美联社和路透社在第一时间对反赌案进行了报道和点评。
法新社以《中国在反腐案中监禁8人》为题对13日的宣判进行了报道。“8人中包括2名前足协高管和4名前国脚,在这项被丑闻侵袭的运动中,这次宣判标志着反腐行动达到了高潮”。
“两年前曝光的这些丑闻,以及中国国家队的低迷表现,都让中国球迷相当失望。足球是世界上最流行的运动,但足球在中国的流行程度却遭到了极大的削减”。
美联社以《前中国足球高管被处以长期徒刑》为题进行了报道。“球员共谋参与有组织赌球,球队官员和裁判有时也操纵比分,这在以前的中国足坛相当普遍。而这次严厉的判决向这些人发出了警告”。
路透社以《前足协高管因受贿被监禁》为题进行了报道。“中国政府誓言要彻底清除足球腐败。近年来,操纵比赛、球场内外暴力等丑闻一直是中国足球的顽疾”;“尽管中国队请来了西班牙名帅卡马乔,但他们依旧在2014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遭到淘汰,球迷的失望只能延续下去”。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