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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换“管家”物业拒交接

楼梯间被物业紧锁,楼上住户的配电箱都在里面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实习生 徐淑丽

不满现物业的服务,今年5月新成立的福州五四路安华苑小区的业委会,准备换一个“管家”。谁想,物业公司以业委会成立本身违规和业主欠费为由,拒绝进行移交。

主管部门的态度是,业委会在换物业的程序上存在瑕疵,如果业委会能先召开业主全体大会,有物业面积超过半数和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届时物业公司还不愿移交,就会介入处理。

业委会:物业服务差我们想换“管家”

昨日,安华苑小区业委会的叶主任说,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于2003年3月10日和远荣物业公司续订了3年的服务合约,之后业委会没有改选,物业公司就一直服务到现在。

“如果远荣物业服务好,也不会想换。”叶主任说,物业为了多获得收入,允许非本小区的轿车停在小区,导致业主自己没地方停车。

“而且常年不清洗楼顶的水塔,我们喝了4年的脏水。”叶主任说,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业主联合起来,才将一户一表改造申请下来。

觉得物业服务难令人满意,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决定不再和远荣物业继续签订合约。“但是他们不肯进行交接,管线图等资料都还在物业手上。”叶主任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业委会虽然联系了几家物业公司,但是对方均不愿意接手。

主管部门:更换物业需召开业主大会

远荣物业公司的夏总说,据他了解,这一届业委会的选举没有达到法定的双过半,所以业委会的成立本身就是违规的,所以没有权限要求自己进行移交。除此之外,夏总认为,小区业主还欠2万余元的物业费和停车费,即使物业公司要撤离,业主也得把这部分费用先缴纳完毕。

据鼓楼区住房与保障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华苑业委会是在社区、街道和房管部门监督下成立的,合乎规定。不过小区在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对选聘方式等进行表决,但安华苑业委会并没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该负责人表示,只要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并获得双过半赞同票决定更换物业,到那时原物业还不愿意交接的话,房管部门就会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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