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金融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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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频出 助力“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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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政频出 助力“小微”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详解我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N本报记者 陈思敏 刘龙海

近年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将其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建立促进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正向激励机制;持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

6·18前夕,本报记者就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等问题,采访了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

对话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Q=海峡都市报《财智周刊》,A=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

Q:近期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同有关部门积极促进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财税、担保、保险以及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这个差异化具体是指什么?

A:差异化的政策是相对大中型企业而言的,侧重对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给予更大力度的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目前相关措施基本都已“落地”,其中在财税方面,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

在担保方面,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比例,对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按年度担保额的1%比例补偿;对为微型企业提供担保的,按年度担保额的1.6%比例补偿。同时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提供担保的,享受省级担保风险补偿政策。

在监管方面,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支持地方法人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募集用于增加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这些措施都是旨在通过差异化的扶持,确保我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两个不低于”的目标顺利实现。

Q:温州金融改革如火如荼,目前已推出了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接下来,我省是否有类似的举措?

A: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近年来人民银行总行坚持对民间借贷“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对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并致力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温州设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就是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的重要举措。

类似举措并非温州独创,2011年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农业部、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保监会批复我省沙县开展国家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其中有一条内容就是规范引导民间金融,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我省也将考虑设立类似的机构,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合法化。

Q: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还有哪些可拓展的空间?

A:目前在国家、省、市、县各层面已经出台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很多政策。当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重点要放在完善工作机制和督促政策落实上来,强化政策约束力。要着力针对中小企业点多面广,单户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小、服务成本较高的特点,完善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改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同时加强各方协作,搭建中小企业批量营销平台,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开发批量化、模式化信贷产品,促使金融机构在服务与成本之间找到最佳契合点,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快速增长。同时要适应资本市场发展趋势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金融需要创新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在运用传统银行信贷产品的同时,一是加强投贷联动,联合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机构,向科技型、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产品。二是运用投资银行服务手段,为小微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战略规划、发债承销等金融服务,帮助科技型、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成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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