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榕警
本报讯 行经福州的司机朋友要注意了。从6月25日开始,所有重中型货车,24小时都不允许进入二环路及其以内道路。三环沿线及其以内市政道路,也将分路段、分时间,限行各种类型的货车和客车。记者昨日从福州交巡警支队获悉,此项限行措施将于本月25日开始执行,违者最高罚款1500元。
福州去年货车事故致死47人
记者从福州警方获悉,目前福州仅在二环路、江滨大道、南江滨大道等重点道路对货车限时段通行。重中型货车特别是渣土车,滴撒漏、尾气大以及乱鸣笛等现象,不仅破坏路面,而且干扰了市民正常生活。
而据警方统计:去年,福州仅货车事故就造成47人死亡、184人受伤。今年1月至5月,货车事故74起,造成21人死亡、28人受伤。今年2月至5月,仅“12345”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就收到市民36封投诉件,强烈要求中心城区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福州警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大规模限行货车,主要考虑到原先位于二环沿线的蔬果、物流、水产品、副食品等大型批发中心,已陆续搬到闽侯、马尾等地,其余小型市场的货运可在夜间由小型货车来承担,因此才决定限行。
特殊需要可申请通行证
记者从福州警方获悉,此次禁行将分两阶段。6月25日前,为宣传教育劝导;从25日起,开始对各种闯禁行“动真格”的。
警方介绍,闯禁行的客货车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50元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证3分;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
对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市政工程,以及生活、生产需要等需要通行的车辆,需办理通行证通行,由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统一受理,上报审定同意后办理。
【限行方案】
一、重中型(黄牌)载货汽车
1.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2.三环路全线(含)和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道路:7:00—21:00禁止通行。其中江滨大道(东起君竹路口西至杨桥西路口)、闽江大道(北起洪塘路口南至尤溪洲大桥下)、南江滨大道(西起鳌峰大桥下东至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南江滨休闲路(北起上下店路口南至中联水岸名居口)、水岸名居口南侧通道(西起闽江大道东至南江滨休闲路)、金榕南路(南起凤冈路口北至金山大道路口)、金祥路(东起闽江大道路口西至金榕南路口)、凤冈路(东起闽江大道路口西至金榕南路口)、东山路(南起化工路口北至园中大桥南侧)等9条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24小时通行规定不变。
二、轻型(蓝牌)载货汽车
即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包含轻型自卸货车(俗称翻斗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
二环路(含)以内道路:7:00—21:00禁止轻型载货汽车[载质量在0.5吨(含)以下除外]通行。
三环路(含)以内道路:7:00—21:00禁止轻型自卸货车通行,其中江滨大道(东起君竹路口西至杨桥路口)24小时禁止轻型自卸货车通行。
三、外地轻型货车
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非福州市行政辖区(即挂外地牌照)的轻型载货汽车通行,但允许通过三环路借道过境。
四、大型载客汽车
指的是车身长度不小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不少于20人的载客汽车。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营运大型载客汽车进出市区至客运场站的,二环路以内道路按指定路线通行,二环路以内其他道路禁止通行。禁止大型载客汽车上二环路高架桥(除尤溪洲高架桥和鹤林高架桥外)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