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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喝酒喝死了劝酒者被判赔偿

 

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冀东

本报讯 福州闽清县4个哥们喝酒,其中一人喝多了,送回家后死亡。死者家属认为这几名酒友未对死者进行劝阻,发现其喝醉倒地也未叫救护车,应予以赔偿。近日,闽清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死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几名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责任划分八二开。

陈和、陈康、陈文、陈铁四人原本是同住在闽清下祝乡的朋友,又是同族,平时几个人就喜欢聚在一起喝上几杯。没想到,2011年12月26日这天,成了陈和与他的三个同族人鬼殊途的一天。

这天早上,四个人在一起打了一早上的扑克,转眼到了中午,陈和小赢了一些,说要请大家吃饭喝酒,就出钱买了酒菜,四人到陈铁家里小酌几杯。酒兴来了挡也挡不住,陈和与陈康两人比起了酒量,两人各喝了一瓶多的白酒后继续打牌。打着打着,酒劲上来了,陈和与陈康两人醉得坐都坐不稳了。这时陈康被家里人接了回去,陈文和陈铁找陈和的妻舅将他拉回家中。当天,陈和因饮酒过度死亡。

陈和的家人将陈康等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对陈和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闽清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死者陈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饮酒的组织者,应当预见过度饮酒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因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对死亡结果应承担80%的责任;而三被告对死者陈和过度饮酒没有加以劝阻,且在其倒地后未尽到及时抢救的义务,对死亡结果承担20%的责任,当庭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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