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中院昨日开庭审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案。起诉书称,2002年起,胡俊先后利用负责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崇明县规划、房地管理工作以及分管上海市规土局总体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70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