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莆田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父亲节前许多爸爸慷慨解囊
疑因感情问题 一男子欲跳楼
净水器不“净水” 商家退还货款
莆田一男智斗女“饭托”
泗粉中掺硼砂 作坊主被判刑
莆田一男子为友强出头 咬交警换来徒刑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泗粉中掺硼砂 作坊主被判刑

 

N本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林雪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荔城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全区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泗粉小作坊主林某州被判刑。

据了解,林某州自2011年以来在自家作坊内生产泗粉的过程中多次掺入非食品添加剂硼砂等物质,并加以销售。2011年6月15日,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林某州的家庭作坊进行监督检查时,将现场的75kg成品泗粉予以抽检。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该抽样泗粉中硼含量为21mg/kg、铝含量为52mg/kg,违反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

荔城区法院认为,林某州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将该食品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据此,判处林某州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