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中国产生230万吨电子垃圾,仅次于美国的300万吨。”有报道指称,作为世界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中国同时还是世界第二大电子垃圾产生国。
基金征收向欧盟靠拢
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据悉,5月21日,该《办法》由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工信部等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电子电器生产企业开始征收处理基金驶入快车道。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办法》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逐渐向世界主流趋势靠拢。
据了解,世界上目前主要有欧盟和日本两种废旧家电处理费用征收模式,中国采用的是欧盟模式。事实上,基金征收的两种模式,一种是隐性征收,直接进入产品成本;一种是显性征收,在消费的时候标志出来,由消费者付费。专家表示,根据我国目前国情,实行生产者责任制,这种隐性征收方式,更利于基金的征收,更加符合实际。该模式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商征收处理费,建立处理基金,然后将此基金补贴给回收处理企业。这个政策的最大好处就是具有可操作性。
电视征收最高13元/台
据悉,早在2009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征收目标就已经基本明确——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即从整机生产企业征收基金。也就是说,这是向生产者征收,电子代工企业也要缴纳基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在征收管理中明确指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基金缴纳义务。所谓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五个品类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征收基金的产品范围和征收标准。以电视机为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背投电视机、其他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均在征收范围内,征收标准均为13元/台。
处理企业将获定额补贴
与此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还明确指出,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