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昕颖
我想问
日前,读者林女士打进主持人热线,诉说了自己的难处。原来,林女士的爱人前段时间离世了,她的爱人在福州鼓楼区的一家银行有一个保管箱,她希望能够提取保管箱内的物品,可是这需要先做财产继承公证。但鼓楼区的公证处和福州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都说,因为不知道保管箱内的物品是什么,无法收取公证费,也不能出具公证书,需要银行方面先行清点保管箱内的物品才能出具公证书。而银行方面又要求先取得公证书才能开启保管箱。
林女士陷入了无法继承遗产的循环悖论中,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我来答
卓文彬 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种情况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第一种办法是林女士到公证处开具一张自己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的证明。开具这个证明仅需要死亡证明和相关的户籍派出所的证明等,并不难办。有了唯一遗产继承人的证明,就可以要求银行开启保管箱,因为根据遗产法的相关规定,保管箱内的物品已经属于林女士了。
第二种办法是林女士可以直接以遗产继承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相关银行,要求银行交还她爱人的保管箱。按照惯例,这类型的案件将会在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说,林女士最多三个月就可以取回先生的遗物了。
(律师说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