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施建华 实习生 上官晓珍
在福州仓山区金山碧水龙凤苑小区,因为一年多内欠下巨额水费,30多家商户停水近一周。但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商户刚刚盘下店,却要背前人的“黑锅”;有的商户一直守规矩缴水费,却不得不“被公摊”。而律师则认为,物业也有每月提醒商户欠费的义务。巨额水费公摊,究竟谁该交?
原商铺欠费新店家被停水
家住福州仓山区金山碧水二期龙凤苑的戴先生昨日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该小区1号楼一层的许多商铺被停水几天,为此给商家经营带来很大不便,“店里的清洁都没法做,听说是因为欠费问题,物业把水给停了。”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该小区的1号楼,一家奶茶店的负责人徐先生说,楼下的商铺停水大概有6天时间了,为此,自己要提着水桶去小区里打水。
徐先生说,物业方面称是因为商铺的公摊水费没有缴清,所以才被自来水公司断水。为此,徐先生显得非常无辜:“我们店是今年4月份才盘过来的,接手后店里水表的费用和公摊的费用都有缴。欠费是前几年店家留下来的问题,现在反而是我们变成受害者了。”
律师认为物业有提醒义务
昨日下午,在龙凤苑小区物业办公室内,多名遭遇停水的商家正在跟物业工作人员交涉。小区物业公司福建银典物业公司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说,这次停水的商铺涉及1、3、5、7四栋楼共30多户商家。
王先生称,停水是因为这些商家所共用的自来水总表欠费8万多元,而这笔钱主要是几年来累计的公摊水费费用,“之所以公摊那么多,自来水公司派人过来检查的时候说可能是水管漏水了”。王先生说,物业方面只是负责代收代缴水费,但是几年来因为部分商铺更换等各种原因,没有缴纳全部的公摊水费费用,所以就产生了这笔欠账。
王先生说,完全断水也引起了一些一直都缴水费的商户不满,为此物业公司只能尽量去协调。
福州自来水公司一名客服人员昨日表示,小区确实有一个总表存在8万多元的欠费,欠费时间是从2010年12月份到2011年10月份之间的,所以才采取了停水措施,具体情况还要向仓山分公司进行咨询。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对于小区的水费问题,物业每个月有提醒的义务,但如果是因为之前商户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物业方面只是代为收缴,欠费问题就需要由商家去协商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