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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修改宇航机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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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6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修改宇航机构法
太空开发不再“限于和平目的”
 

N综合新华社电

日本国会众参两院日前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独立行政法人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法》,删除了规定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的活动“限于和平目的”的条款,从而使太空开发可以用于防卫领域。

航天政策“松绑”军事色彩渐浓

这一法案酝酿已久,早在今年2月的内阁会议上就已通过案文。它的通过标志着日本的航天政策再次“松绑”,军事色彩渐浓。

1969年日本国会曾通过决议,明确规定火箭、卫星等的开发利用“仅限于和平目的”。但近年来,日本不断渲染所谓“朝鲜导弹威胁”,为拥有军事侦察卫星造舆论。2008年日本通过《宇宙基本法》,为侦察卫星颁发迟到的“准生证”。《宇宙基本法》规定太空开发“要有助于确保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全和我国的安全保障”,被认为是对1969年决议“非军事目的”限制的摆脱,表明日本的航天政策已经开始转变方向。

建卫星定位系统意在摆脱美掣肘

事实上,根据日美安保条约,日本可以共享美国侦察卫星所获情报。日本以“导弹威胁”为由单独开发军事侦察卫星,可以说“醉翁之意不在酒”。

2010年9月,日本发射了自己的首颗定位卫星,这是试图构建准天顶卫星系统的第一步。2011年日本政府宣布,将在2020年前建立由4颗卫星组成的准天顶卫星系统,以提高GPS在日本的定位精度,未来还计划使准天顶卫星达到7颗,建成独立的卫星定位系统。

日本计划建立独立的、精度更高的卫星定位系统,表明它不愿在这一领域受美国掣肘。

日本此次修改《独立行政法人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法》是又一次“自我松绑”。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是日本太空技术研究开发的大本营,根据新法案,不排除它未来开发所谓防卫性太空武器,也会有更多的科研项目和成果投入更广泛的军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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