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文 毛朝青/图
本报讯 昨日上午,福州赤桥路口,两个小学毕业的小女孩骑着一辆自行车,与一辆小车相撞,两女孩面部擦伤。女孩家长赶来之后报警称,车主反而向孩子索赔,后又逃逸;小车司机称,他的车子被刮了,让孩子不要走,但孩子趁着自己不注意跑走了,他这才离开。
两个受伤的女学生同为12岁。记者在现场看到,两个女生的脸部等多处在水泥地面上擦伤,而伤情较重的小兰,左脸几乎遭毁容。
据骑车的小慧说,大约上午9时50分许,她骑车,小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在一个三岔口,看到了一辆银色的小车相向驶过来。
“由于是下坡,自己刹车了,但是没有刹住,还在往前冲。”小慧说,当时自行车撞到小车左侧,随后失去了重心,沿着车身,冲到了车尾后倒了下来,两人都摔倒在路面上。
后来,小兰的父亲李先生赶到了现场并报警,他告诉记者:“更恶劣的是,司机还要受伤的小学生赔偿千元,吓得她们不敢报警,肇事的司机就跑了。”
李先生最初听说这种说法,是来自于事故现场不远处一家便利店的老板郝女士。两个女孩子在事故发生后即来到这家便利店,试图用水冲洗脸部的血迹。郝女士说,她正在睡觉,听到了哭声,从房子里间走了出来。“做生意的,不喜欢人家到自己店里哭。”她就上前问个究竟。小女孩说在前面的路口,被车撞了,但是对方索赔1000元钱,不敢报警,怕被家长骂。
郝女士说,自己也有差不多大的女孩子,看到脸上的擦伤可能会毁容,就问有没有爸爸妈妈的电话。小女孩喊头疼,郝女士在小女孩的电话本上找到其父亲李先生的电话,并转述了经过,李先生随后赶到现场。
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记者在现场向两个小女孩求证时,两个小女孩则支支吾吾。而另一方当事人,银色小车的驾驶员则否认曾威胁小孩子要赔偿千元。在家长报警后,他再次赶到了现场。他表示,因为有人受伤,当时的确有点蒙了。小孩子曾要求他不要拨打110,还想从现场逃走,他要求小孩子们不能走,因为交巡警还没有到场,而且保险公司的电话还没有打。他当时在现场有报警,但是没有想到,他正和路边的一个同事说话,两个小孩子趁他不注意,骑着自行车逃走了。因为看到车被撞得也不是很厉害,之后他就离开了现场。
晋安交巡警大队的民警证实,小车司机在事发时曾拨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车被小孩刮撞。而小孩的家长也在一个小时后报警,称肇事车辆逃逸,两者之间可能存在误会。目前已经将事故车辆暂扣,并进行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