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莆田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和少女看海邻居变“魔兽”
邮寄玉器被损快递公司赔钱
白血病男孩第五次化疗
□简讯
停车发生口角 酒瓶砸人脑袋
告赢了配电房仍迟迟不拆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停车发生口角 酒瓶砸人脑袋

 

N本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只因摩托车停放问题,邹某等与人发生争执,并用酒瓶砸伤一人头部致重伤。近日,莆田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伤人者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4月4日晚,邹某与陈某、郑某(均另案处理)等七人到荔城区黄石镇水南村某酒店喝酒,张某、朱某等四人刚好从酒店喝完酒出来,双方因摩托车停放问题发生口角。随后,邹某等人就拿起摩托车头盔、啤酒瓶、砖头等殴打张某、朱某等,张某被砸中头部,晕倒在地。经鉴定,张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朱某等其他三人均属轻微伤。2011年3月6日,邹某在广东汕头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法院主持调解,邹某与张某达成谅解协议。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