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王浩志 实习生 徐淑丽
“楼顶的公共场所,怎么能变成加工厂呢?”昨日上午,家住国货东路东泰公寓的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小区的业委会将楼顶电梯机房的一部分出租给别人作为加工厂。业委会主任说,这只是年轻人的实验室而已,平时很少用,不会有危险。
在楼顶一座凸起的方形塔内,主持人看到塔底有一间约10平方米的小屋子。屋内摆放着电钻、电烙铁等各色加工工具。
据张先生介绍,这个加工厂偶尔会有人来加工东西。“这隔壁就是电梯机房,电烙铁、电钻都是大功率的工具,万一发生火灾,整栋楼的人不是都很危险了?”张先生很担忧。
小区业委会胡主任说,这间小屋子是租给自己的孩子,每个月收100元的租金。胡主任说,自己的孩子喜欢拆卸和维修一些机械,家里摆不下那么多工具,刚好楼顶的这间小屋子没人用,于是就租下来了,“小区没有物业,租金可以补贴一下小区管理的费用,是一举两得。”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这间小屋子如果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那么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业委会才能决定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