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冯海宁
近日,财政部长谢旭人在京表示,2011年中央部委三公消费总额为93.64亿元,比2010年的94.7亿元略有下降。但是,在中央本级主要支出项目中,医疗卫生支出71.32亿元,低于三公消费的93.64亿。这引起争议,不少网友表示不难理解为何医疗卫生的满意度多年垫底。(6月28日《第一财经日报》)
尽管医疗支出与三公消费没有直接可比性,也没有参照标准,但不等于公众无法判断哪一项合理哪一项不合理。以国家审计署日前披露的数据为例,就能或多或少看到三公消费超标的影子:人保部会议每人每天最高1000元,这显然超标;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挪用85万元发餐补,这是明显的公款吃喝;文化部多配备44辆车,则属公车超标……
再看医疗支出,2011年我国医疗卫生支出仅占GDP的1.35%,而发达国家一般为6%~8%,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为2%~6%。难怪社科院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9项公共服务中,对医疗卫生的满意度在6个年度均排名倒数第一——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必然导致这样的局面。
即使很多三公消费必不可少,但其重要性远不能与医疗支出相比,后者直接关系到公民最基本的权益——健康权和生命权。试举一例,南昌一农民工上工时手指被钢筋打断,因负担不起治疗费,只能手捧断指离开医院。如果医疗投入和保障到位,就不至于出现如此心酸的一幕。相比农民工的断指,少一些三公消费又能影响到什么?可问题关键在于,有关部门遏制三公消费转而将财政投入向医疗卫生等倾斜的动力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