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1版: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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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售出有维修记录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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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售出有维修记录电脑
榕一市民购买惠普笔记本时,并未被告知这一信息;省消委会认为商家有过错,应给予更换
 

N本报记者 邱也栩 周锡银

本报讯 去年8月份,福州黄先生买了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最近电脑的硬盘出了问题,他送修时却意外发现,手中的这台电脑竟在购买前就有过一次维修记录,送修人正是经销商的店经理。然而,黄先生告知此事时,对方却表示不知情。目前,惠普客户服务人员和商场都已介入协商处理退换事宜。

消费者:购机前经销商曾修过

黄先生告诉记者,手中的这台惠普G4118TX笔记本是去年8月27日在颐高海钻电脑城买的,今年6月初,笔记本运行速度越来越慢,后来发展到开机都要好几分钟。

6月17日,他将电脑送往惠普的维修中心修理,工作人员发现该机之前有过维修记录。系统显示,电脑在去年8月16日,也就是他购买的前11天,就曾送修过,维修的部件是内屏,送修的是一个叫何尔栋的人。后来经过确认,何尔栋正是他购买电脑的惠普经销商——福州卓普计算机有限公司颐高海钻074店的经理。

黄先生连忙拨打了惠普的热线电话,对方回复说,如果情

况属实,会考虑跟商家协商更换电脑,请黄先生耐心等待。同时,他也跟何尔栋取得了联系,何表示他需要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再做回复。

不过,一连四天,何尔栋没有任何回应。

经销商:不清楚相关情况

昨日,记者联系到福州卓普计算机有限公司颐高海钻074店的经理何尔栋。对于为何迟迟没有答复,他说,距离购机时间比较久了,当时经手这件事情的人还没有找到,具体的情况要核查,需要时间,因此暂时没有给黄先生答复。

为什么官方维修中心的系统中留有的维修记录的送修人是他的名字?他表示不清楚。

何经理拒绝回应此事存在的疑点,仅表示会直接跟黄先生谈,目前也暂时没有处理方案。

消委会:商家存过错

记者又联系到颐高海钻电脑城管理中心的潘经理,她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会介入处理。“我们有规定商家不允许销售翻新机和山寨机,一旦发现将根据情况严重性采取一定处罚,比如勒令停止营业或经济惩罚。”潘经理说。

对于黄先生的遭遇,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认为,商家没有事先告知,而将一台有过维修记录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肯定存在过错。为此,经销商应该给消费者换一台同款的新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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