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鼓东综
本报讯 1日晚8时许,福州鼓东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说有一名小女孩在五四路某大厦楼下食杂店内精神恍惚,在店内呆了几个小时一直不肯离开。民警立即赶到食杂店,发现一位打扮时尚的小女孩在店内,嘴巴还在念叨着什么,民警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对女孩做了毒品尿检,发现女孩尿液呈现阳性。
女孩身上带了一张身份证,她名叫小雯(化名),陕西人,1994年7月2日出生,再过一天就是她的生日了。民警问小雯在何时何地吸食冰毒,小雯说是为预祝生日,在五四路某宾馆内吸食的。
由于小雯系未成年人,又是初次违法,根据法律规定,警方对小雯做出行政拘留5日不执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