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罗金财
本报讯 前不久,莆田九五医院一名病人脑死亡后,经医生建议,其家属同意将病人器官捐献,以供临床救治病人,据悉,这是莆田首例器官捐献,也是全省第三例。昨日,九五医院院长宋斌告诉记者,器官捐献与遗体捐献不同,器官捐献可以拯救好几个人的生命。
这名蒋姓病人今年48岁,是重庆人,在莆田打工多年,他没有结婚,务工期间与哥哥一家生活在一起。日前,蒋先生突然昏倒,家人急忙将其送往莆田九五医院抢救,经查,蒋先生被诊断为脑出血,收治在神经外科。
蒋先生的主治医生林成达告诉记者,蒋先生由于脑部大量出血导致昏迷不醒,院方诊断出血可能是由高血压引发。不过,蒋先生之前并没有进行高血压治疗,家属也不清楚其有无高血压病史。经过监测,蒋先生被明确诊断为脑疝形成和极高危高血压病,经过研讨,院方为蒋先生制定了手术方案。在术后观察阶段,医生发现蒋先生已经无法自主呼吸,而他的脑电图也显示重度异常,随后医生判断蒋先生为脑死亡。
考虑到脑死亡病人体内有保持良好血液灌注的器官可供移植使用,可拯救多个人的生命,为此,医院神经外科主任蔡奋忠向病人家属提出器官捐献的建议,家属经过慎重考虑后答应,九五医院随后帮忙联系莆田市红十字会。
莆田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护科科长蔡秀珠透露,目前,莆田登记志愿捐献遗体的有40人次,之前已经成功捐献一例,登记捐献器官的有37人次,成功捐献的就只有蒋先生这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