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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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回家床上躺着陌生男 疑是奸夫不问一声就杀人
指示牌“耷拉”辅道 路人生怕砸下来
天通泰小区屡现高空抛物
帮忙找工作却堵门行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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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通泰小区屡现高空抛物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前天晚上,我正在小区里散步,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一个装满垃圾的黑色塑料袋从天而降,差点就砸到一位老人。”昨日,家住莆田天通泰小区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此事。李女士说,如此高空坠物,很容易把人给伤着,希望小区居民共同监督,杜绝这种不文明的生活陋习。

李女士住在天通泰小区5号楼,今年3月份时刚刚入住这个小区。她告诉记者,她入住小区后不久就发现一些住户经常往楼下扔垃圾,有的是整袋垃圾往下扔,有的是直接把果皮、鸡蛋壳等扔到窗户外,任其随意飘落。“垃圾扔下楼来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很难确认究竟是哪一家住户扔的,所以虽然大家都觉得这种行为不妥,但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阻止。不过,如果这种习惯继续存在的话,难保今后不会砸到人。”

住在6号楼的刘先生也向记者反映,他所在的大楼之前有不少房子正在装修,一些工人经常直接将一些装修材料、饭盒烟头等杂物从窗口或阳台往楼下抛弃,看得让人都傻眼了。此外,刘先生还透露,一些高层住户没有安装防盗网,放在阳台、窗台等地方的衣物等物品也经常被风刮落下来,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天通泰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此前也已多次接到小区住户反映有关高空抛物的情况,个别业主、装修人员朝楼下扔烟头、果皮、杂物等,为此,他们还印制了《严禁高空抛物倡导书》,张贴在各幢大楼的电梯口处,不过收效并不明显。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小区高空抛物现象的管理,同时,业主及住户也要引起重视,共同维护好小区的居住环境。

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表示,居民从楼上往下扔物品,如果造成车辆、公共设施等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将被追究刑责。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可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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