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瀛洲综 文/图
本报讯 天空突降花盆,砸中楼下豪车。昨日早上,福州台江路元洪锦江二期小区一业主出门上班时,却发现自己的爱车被楼上坠下的两盆花砸了。由于找不到花盆的“主人”,车主和物业就赔偿问题起了争执。
福州瀛洲派出所民警说,他们赶到现场时,发现被砸的是一款白色奥迪车,停在住宅楼下的停车位里,前挡风玻璃被砸碎,引擎盖也被刮花(如右图)。民警估计,这两盆花是从住宅楼上掉下来的。据车主陈先生说,经过4S店估价,小车维修费要花5900元。由于找不到花盆的主人,也无法确定花盆是被谁丢下楼的,保险公司只愿承担70%的维修费用。
陈先生认为,自己车莫名被砸,物业公司必须负起管理责任。于是,陈先生找到物业公司,要求他们赔偿30%的维修费,但是遭到了物业公司的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物业公司随后报警求助。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如果建筑物中坠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其余的建筑物使用人都要赔偿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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