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8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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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优先办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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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税部门“一对一”帮扶出口企业
同等条件优先办理出口退税

 

N本报记者 黄立东 通讯员 谢能雨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为扶持出口企业发展,我省国税系统建立了“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同等条件优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捷联电子、福耀玻璃、华闽进出口等福州市16家2011年出口退(免)税超亿元的A、B类出口企业首批入选福建省国税局和福州市国税局共同帮扶对象。

据福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是国税部门在当前较为严峻的外贸出口形势下推出的一项针对性很强的服务和扶持措施。

在出口货物退(免)税速度方面,福州市国税局在简化办税流程、规范审核程序、限时办结服务的基础上,对帮扶企业将加强与当地国库部门的协调配合,在省国税局下达的出口退(免)税指标范围内,同等优先办理帮扶企业出口货物审核、审批、退库,以加快帮扶企业的资金周转。

福州市国税局表示,下一步还将扩大“一对一”帮扶企业范围,继续在本市连续2年内直接办理出口退(免)税总额排名靠前的A、B类出口企业中进行筛选,作为直接帮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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