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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日傍晚,湖南娄底一家三口在河里游泳时遇险,27岁的小伙子邓锦杰率先跳入孙水河中抢救,另两名市民也加入了救人的行列。然而,落水者被救上岸后漠然离去,连声谢谢都没说,邓锦杰却溺水身亡。有目击者称,在邓锦杰生死未明时,获救的一家却驾车悄悄离开,被群众阻拦时,获救者竟称“不关我事”。
小伙为救人溺水身亡
事发地点是一个渡船码头,平时有小木船载市民南北往来,河床浅滩有两三米深,河中心超过5米。
一名姓扶的女士称,事发时她就在离出事地点不足100米的地方散步,“我看见那一家三口在河里游了好一会。两口子在离小孩几十米开外的浅水处游,小孩5岁左右,身上有救生圈。救生圈一直往下游浮。可能是发现小孩遇到了危险,这对夫妇在自我施救无果后向岸边求救。”扶女士说,“救人的小伙见有小孩溺水,想都没想就跳下河去救人。”
这个小伙就是邓锦杰,事发时,他和朋友正在孙水河边遛狗,听到呼救,他脱下上衣就跳入河中,第一个游往事发地点。随后,两名市民也加入救人的行列。当一家三口被救上岸时,大家才猛地发觉率先救人的邓锦杰不见了。
现场群众拨打了110、120,懂水性的人则自发下河寻找邓锦杰。娄底市消防部门的民警接警后赶到了出事地点,全力展开打捞,但由于溺水的时间过长,邓锦杰打捞出水时已经身亡。
被救后三人漠然驾车离开
事发时参与救人的,除邓锦杰外还有蒋成爱、彭卫兵二人。蒋成爱回忆,当时他正和姐夫姐姐在孙水公园散步,姐夫陈克仪最先发现河里有人溺水,“姐夫不懂水性,我便跑过去救人。”“我先救了小孩子,又回去救孩子的母亲。”蒋成爱称,溺水男子上了岸,等他折回头去帮邓锦杰救小孩的母亲,把她救上岸后发现不对劲,“小伙子一直往上冲,可能是溺水了。”蒋成爱试图将邓锦杰救上岸,可是没成功。
溺水者被救上岸后,母亲和孩子一直在擦头发擦身体,“我说让她去感谢下别人,对方理都没理我。”陈克仪很无奈。也就一转眼的工夫,被救上岸的人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
现场目击了事件的网友“心丢了”发帖称:邓锦杰在孙水河救起了呼救的人,但被救的三人却驱车离开了,旁边的人拦住车说“还有人没出来”,被救的却说了一句丧尽天良的话“关我什么事”,请问还有人性吗?
当晚9点多散步到现场的市民康陵说,听说当时围观群众说“救你们的人还没上来,你们怎么就走”,那一家三口中的女的竟然说“关我屁事”,然后就开车走了。
死者家属称只想听句“谢谢”
事发后,得知弟弟的死讯,姐姐邓秋琼肝肠寸断。
5日下午,娄底市殡仪馆,邓锦杰安详地躺在冰棺里。被救的一家三口一直没有露面。经过一晚的思考,亲属已由当初的愤怒变得冷静,“也许他们有难言之隐,不方便出面。”不过,邓锦杰的姐夫还是希望,那对夫妻能送送躺在殡仪馆的弟弟,“不用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只要他们对我弟弟说一声‘谢谢’。”邓锦杰的姐姐表示,“任何人都会有犯错误害怕担责的时候,我现在已经原谅他们了,只希望他们能勇敢站出来,让弟弟走得明明白白。”
娄底市娄星区委宣传部提供的新闻通报称,已认定邓锦杰、蒋成爱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目前,公安部门还在全力查找被救人员。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心中的道德律
“关我屁事”之词或是愤激群众的演绎,但获救者悄然离开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获救者是没有说声“谢谢”的法律义务,但人之为人,是因为人的心中存在着一个道德律,而感恩之心就是其中重要的道德品质。懂得感恩,才有人际的和谐,人类的守望相助才能持续。动物尚且知道反哺、感恩,那脱离险境的夫妻(遇险又脱险的三人的关系目前只是目击者猜测,姑且认为他们是一家三口),对为救自己而牺牲的他人,却连看望一眼的举动都没有,难怪不少网友会破口骂人了。或许他们有苦衷,但什么苦衷能比人家为你付出生命更重要!
其实,获救者要承担的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还有法律上的补偿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邓锦杰家人提出补偿要求,获救者是有责任承担一定补偿的。虽然家属已经明确表态不要补偿,只要一声谢谢,只是,但凡有良心者,都应主动予以慰问。
尽早站出来,承担自己该负的责任,才能换得人们的宽容。如果坚持不认错,不仅会毒害自己孩子的心灵,恶果或将返诸你们自身,再次深陷险境时,谁还会来救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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