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李娜
本报讯 酒驾后驾驶证还处于暂扣状态的冉某,居然还敢再次开车上路。昨天,胆大的冉某被福州高速交警四大队筹备组贵安中队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扣6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7月5日晚8时许,交警在辖区贵安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其间,一部车牌号为苏E5BQ28的小型普通客车加速驶进高速入口,形迹十分可疑。见状,执勤交警将该车拦下检查。一查,驾驶员冉某于今年1月底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仓山警方处罚,驾驶证还处于暂扣状态,他的行为已经构成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冉某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1500元、扣6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