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昨日,省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的《关于加强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血站依法执业登记情况、固定采血点(室)、流动采血车备案情况、医护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相关资质情况以及献血服务热线、服务网点、时间、地址、联系方式、献血者本人及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政策、血液库存预警信息、献血注意事项、血液检测结果和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
同时《通知》中还要求,血站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还应当主动公开经过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以及接受社会捐赠及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等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