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福州某大学一大学生毕业两年后,申请的6000元助学贷款仍未归还,被银行告上法庭。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判此人归还银行本金6000元及利息947.73元。据了解,近3年来,仓山法院已经受理了100多个银行告高校毕业生要求其归还助学贷款的民事案件。
韩某原籍河北,目前在泉州工作。2005年4月,刚上大学的他,向某银行申请助学贷款6000元。可贷款到期后,韩某一直未还款,不久前银行将他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