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工人日报
核心提示:“加强监管绝不能成为乱设行政审批的借口。”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开出“禁令”,“暂行”了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被叫停。
这个暂行办法是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去年4月颁布实施的。依据该办法,加工油条、卖个馒头也要审批,社会各界对此一直有争议。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9日发出通知,承认该办法在许可和处罚设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据,立即停止执行。
规定
小作坊加工食品要先审批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去年4月1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在有关“红头文件”中明确表示,“要对商场、超市、零售商店和摊点以外,同时具有固定加工场所和固定工艺流程、传统低风险的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加工许可管理”。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发言人魏华光此前表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直以来都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实施加工许可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不可忽略的环节。
争议
“卖馒头也审批”被指违法
“加工油条、卖个馒头也要办行政许可证,如此行政许可是否过多、过滥?类似的‘馒头许可’究竟是加强监管还是以‘证’代管?”该“暂行办法”曾引发了社会争议,一些单位和群众认为甘肃省质监局无权设定行政许可,该办法违法。
审查
“馒头许可证”被叫停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备审审查后认定,所谓的“加工食品许可”属于自行创设,无法律依据。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认为,国家法律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设定了三项行政许可,而所谓的“加工食品许可”不在上述三项许可事项之列,属于规范性文件自行创设的行政许可事项。为此,该办在6月18日的审查意见中指出,“暂行办法”应在30日内予以修改或废止,必须停止执行。
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法律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并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而是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因此,在地方性法规出台之前,任何规范性文件都无权创设此类行政许可。该“暂行办法”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等“红头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