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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窝案撂倒多任村官
事发福清一村庄;除其中一人在逃,其他涉案人员均已到案
 

N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叶兴旺

本报讯 18年间,福清市龙田镇上薛村多任村官,在村里的围海垦区联营承包、审批宅基地等工程上“前腐后继”,造成村财严重流失。最终,4人因涉嫌受贿纷纷落马。昨日,经办此案的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向记者披露了这起村官集体腐败案的详情。

合作公司花2万就篡改了协议

上薛村是一个近万人的大村,村里有一块3000多亩的滩涂,不少村民世代都以滩涂养殖为生。

1992年,上薛村村委会与何某朝任法人代表的福建南平剑港公司(以下简称“剑港公司”)签订围海垦区联营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对村里的滩涂进行围垦。合龙后,剑港公司可享受垦区收益的40%,期限为海堤合龙竣工后18年。此外,垦区20%的收益归村民所有。

1994年,何某朝伪造了一份协议,将原《协议书》中规定的“海堤合龙竣工起18年内”更改为“海堤合龙竣工后还双方成本后18年内”。办案民警称,如此篡改原有协议,好比是玩了个擦边球,因为“什么时候能还双方成本,谁都不好说”。

为了让时任村支书的薛某顺、村主任的薛某香在伪造的协议上签字,何某朝特意在福州某酒家设宴,完成了这个瞒天过海的“妙招”。事后,何某朝还拿出两万元,请两人到北京旅游了一趟。

整整18年村民未见分文分红

协议被篡改后,剑港公司享受收益的分成时间延长了8年。2001年,何某朝持该伪造的《协议书》要求时任村主干的薛某平、薛某仁签订补充协议书,将该公司的享受分成期限延至2020年。两人各收了何某朝给的1万元好处费后,签下了这份补充协议。

村民们说,他们查过垦区1994年—2004年的账目,垦区每年的租金收益约70万元,与当初剑港公司占40%的协议比,篡改合同后,剑港公司等于是多分走了200多万元的收益。

更令村民气愤的是,从开发垦区到现在,整整18年,原本占20%收益分红的村民从未拿到一分钱。为此,今年年初,上薛村村民曾多次到福清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村干部受贿2万给卖地提供方便

薛某仁是上薛村的一名老村干,10多年间,历任村主任、村支书等职。

从2002年到2005年,郑某兵、薛某飞先后3次向上薛村委缴纳了137万元的土地转让款,而村委会也将相应的19块宅基地交付对方使用。取得这约13亩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后,两人私自将土地平整并分割为20块,以每块12万~21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村民。目前,两人已将这批土地全部售出,销售金额达300多万元。

为了顺利从村委取得宅基地,2005年,郑某兵将2万元分两次送给了薛某仁。收到钱后,薛某仁也对郑某兵特别关照,将9块宅基地再次批给了对方。

今年7月,上薛村跨度18年的涉嫌合同诈骗、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系列案件被福清市经侦大队侦破。目前,除嫌疑人薛某平在逃外,其他涉案人员或自首或批捕,均已到案。该起系列案件正处于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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