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苏燕梅 实习生 万庆庆
我想问
福州汤女士的母亲去亲戚家串门,走错路被狗咬伤了,狗的主人却一直不承认。
汤女士说,7日上午9点左右,她母亲独自一人去闽侯亲戚家,由于迷路,拐进一户人家的后门,母亲转身往回走时,突然冲出一条土狗,咬伤了她的大腿和手腕。刚开始狗主人还承认这狗是他家的,警察来后,狗主人否认了。因为要去医院打疫苗,母亲就先离开了。第二天,汤女士的母亲又去找狗的主人,但对方不承认。
我来答
谢贵运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狗主人没有拴好狗,就该承担责任。
如果狗主人不承认,可询问附近的居民。顺便提醒,这种情况就该有取证意识,可用手机录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说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