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8000万元,专项用于我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比去年增长33%。
中央补助中,在原有古田县、福安市2个试点工程的基础上再增加安排长汀县、宁化县各1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补助资金4000万元,计划治理坡耕地3.9万亩;安排小流域综合治理、崩岗治理、生态修复、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补助资金4000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