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苍霞综 本报记者 张硕
本报讯 前日傍晚7时许,福州江滨路上两年轻男子未戴头盔驾乘一辆摩托车在路面疾驰,被执勤的民警拦下。经询问,25岁的驾驶人向某,承认未取得驾驶证。这时,坐在后座的小伙子李某说,向某没有驾驶证,但自己有驾驶证,因为手受伤了,所以叫向某驾车带自己。据了解,2人均为重庆老乡,一起到福州打工,在一物业小区做保安,当天下午由于天气很热,二人相约到闽江边游泳。在游泳过程中,李某手臂碰到了岩石,受了轻伤。
民警根据该情况,对向某无证驾驶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扣留所驾摩托车。而李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受到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