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盛翔
近日,多名网友发帖质疑四川大英县以“城市乱象治理”为名一刀切强制拆除所有防盗防护栏,认为这是面子工程。在舆论压力下,大英县信访局回复称,“拆除防盗网是为了城市形象更美丽,是县委县政府的集体决策”,并已决定“临街面的防盗网必须拆除,非临街面的提倡和鼓励拆除”。(7月11日《扬子晚报》)
类似案例实在太多太多了,在当下中国层出不穷地上演着。这已不是单纯的面子工程,而是绝对的“长官意志”——这些面子工程是否真的能挣来面子,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主要官员认为必须这样做,于是就这样做,而且附和者众,还以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通知。
且不去深究大英县强拆全城防盗网是否“集体决策”,关键在于:县委县政府有这样的权力强拆吗?这依据的究竟是哪条法律?居民家的防盗网究竟碍着谁的利益了,又影响谁的形象了?说实话,公众都觉得豪华政府办公楼影响城市形象,官员们为何不自我强拆一下呢?
防盗网本是公民私产,既然政府先前未予禁止现在却要强拆,至少应该给予补偿。该县非但不给予补偿,反而拆除费用都要自行承担,哪有如此霸道的权力?
更重要的还在于,县城居民之所以习惯安装防盗网,纯粹是一种防盗的无奈。几千上万的防盗网安装费用并不便宜,如果治安得力,谁愿意花这笔钱?地方政府不能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却又不允许居民自我防护,让人夫复何言?
也许在该县官员的“美好规划”里,有了“全城无网”的表象,也就会有“天下无贼”的城市形象,从而给其政绩加分。官员政绩可以这样炮制,老百姓的日子却得脚踏实地,有精力瞎折腾,留一世骂名,何不认真做几样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