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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瘫痪 物业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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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瘫痪 物业闪人
业主要求原物业修复设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新旧物业交接,安防设施损坏,法律未规定谁维修
世纪东方小区的业主,一个月来都为物业交接问题奔走
小区的监控已经损坏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上个月,从2002年交房开始就入驻福州连江北路世纪东方小区的景盛物业,突然宣布要在6月底撤离。小区58名楼道代表经过紧急招标,在7月1日找到新物业入驻,谁想交接又出现了新麻烦。原物业未将相关材料移交给业主,导致小区至今无法和新物业签订合同。此外,业主还发现小区的安防、监控和消防设施都已瘫痪,“原物业不能撇下个烂摊子就闪人啊”。

业主:物业想撤,得先收拾烂摊子

林先生住在世纪东方小区1号楼,最近一个月,他和其余57名楼道代表,一直在为物业的事情奔忙。林先生说,新物业招标完毕,他们就让景盛物业进行移交,“对方不愿意将开发商提供的原始资料图移交给我们”。由于拿不到资料,业主和新物业并没有签订合同。

此外,楼道代表们还发现小区安防设施多有损坏。在小区监控室,主持人发现所有监控设施都无法启用,安防室内的火灾警报系统也无法正常启用。“最可怕的是消防栓都没水,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林先生等业主认为,原物业公司应该把这些损坏的物品维修好后,才能撤离。

景盛物业:设备属自然损坏,与物业无关

昨日,景盛物业的负责人沈女士告诉主持人,在5月底,公司已经告知区房管部门和社区,并在6月初贴出公告,做法是合规的。此外,考虑到小区业委会在2010年就到期了,之后没有改选,而楼道代表并不是合规的法定组织,公司便将资料图等移交给了社区,电梯等实物移交给了新物业公司。

“至于安防设施,我们是2002年就交房的房子,设备肯定会自然损坏,与物业无关。”沈女士说,公司也不会承担这笔维修费用。

社区:各方分歧较大,正在协调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移交给原物业公司的资料和设备,都必须移交给新物业公司,不过,《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新旧物业交接时,安防等设施损坏,到底应该由谁来维修作出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安防设施过了保修期后,需要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世纪东方小区所在的鼎屿社区的李书记说,“我们一直在协调,包括帮助小区选举出楼道代表,召集原物业、业主代表和新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等等,但目前各方还存在比较大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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