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望
近日有读者报料称,陕西潼关县副县长张毅锋使用套牌车,导致真正的牌照使用人渭南市民王先生凭空多了9个“违法”。潼关县政府办公室证实,使用车牌号为陕EV0618丰田霸道越野车的领导正是张毅锋副县长,有关人员称,“这辆车是从渭南市交警支队借的牌子,当时为了方便工作,下去明察暗访”。(7月15日《北京晨报》)
使用套牌车的好处不言自明,不仅可以闯红灯、酒后驾驶,出现交通肇事后也方便随时逃逸。于是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套牌车屡禁不止,为何张毅锋副县长的套牌车短时间内会有9个“违法”。
有网友说,“丰田霸道越野车非常符合张副县长的身份”,这当然是一种讽刺。按照规定,张毅锋作为处级官员,能配备最低报价50万元的越野车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更让人无语的是该套牌车的查处过程。原车主发现自家私车被套牌,接着偶遇张副县长的套牌车,最后在渭南市政府院内将套牌车抓了个现行。倘若没有一连串的巧合,张副县长的套牌车恐怕还要继续招摇地开下去。
吊诡的是,这个套牌是交警支队给的。问题随之而来:交警会去查这个套牌吗,查到了又能怎样?不知张副县长分管什么工作,非得要开套牌车?一个对公车使用规定、交通法规熟视无睹的副县长,会怎样为民服务?一个执法犯法的交警部门,又如何秉公执法?
在中国行政体制中,县级是最为重要的行政单位之一。曾有学者这样描述县级政权的作用:“除了外交、军事、国防这些内容没有,他们拥有的权力几乎跟中央没有区别。”拥有这么多权力,监管机制又跟不上,势必衍生权力的种种霸道。
副县长开套牌车的背后,症结就在于权力不受或少受约束的县级吏治之难。